2024年池州石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3人公告
日期:2024-10-21 浏览 125

为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为本县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科级)。

2.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需为本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和景区管理中心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基层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仅限报考202420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其中,新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需满5年服务期。基层锻炼期满的选调生可以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含试用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10月后出生,报考职位另有年龄要求,按此推算);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3日。

三、公开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二)考察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5日在石台县先锋网(http://www.stxfw.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县人社局205室)。报考者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度石台县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1张、符合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需达到2:1方可进行选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因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4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11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得分作为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予选调。

(四)考察与确定拟选调人选。根据考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了解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征求纪委监委、社会工作部、综治、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单位上报的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选调人员需服从选调单位统一调配和岗位管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566-6022058;县人社局:0566-3295055

监督举报电话:0566-6024948

石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2024年度石台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度石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2024年度石台县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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